大家好,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,就是关于养生药专家广告的问题,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养生药专家广告的解答,让我们一起看看吧。
3. 让营养充满健康生活。
4. 全民营养,健康中国。
5. 人生百味健康者福。
6. 科学养生,健康一生。
7. 健康生活,从“吃”开始。
8. 平衡营养,健康未来。
9. 科学营养,健康生活。
10. 讲营养,促健康。
违法
违反广告法18.19条,《广告法》第十八条规定,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:
(一)表示功效、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;
(三)声称或者暗示广告商品为保障健康所必需;
(四)与药品、其他保健食品进行比较;
(五)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、证明;
(六)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。
保健食品广告应当显著标明“本品不能代替药物”。
《广告法》第十九条规定,广播电台、电视台、报刊音像出版单位、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以介绍健康、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、药品、医疗器械、保健食品广告。
1、强调健康的重要性:健康是人们最重要的财富,养生广告可以强调养生的重要性,以此来吸引消费者。
2、提供有效的养生方法:养生广告可以提供有效的养生方法,以此来吸引消费者,让他们知道如何做到健康养生。
3、提供养生产品:养生广告可以提供养生产品,以此来吸引消费者,让他们知道如何选择合适的养生产品。
4、提供养生活动:养生广告可以提供养生活动,以此来吸引消费者,让他们参与到养生活动中来,更好地保持健康。
第十七条 除医疗、药品、医疗器械广告外,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,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。
第十八条 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: (一)表示功效、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; (二)涉及疾病预防、治疗功能; (三)声称或者暗示广告商品为保障健康所必需; (四)与药品、其他保健食品进行比较; (五)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、证明; (六)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。 保健食品广告应当显著标明“本品不能代替药物”。第十七条 除医疗、药品、医疗器械广告外,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,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。
第十八条 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: (一)表示功效、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; (二)涉及疾病预防、治疗功能; (三)声称或者暗示广告商品为保障健康所必需; (四)与药品、其他保健食品进行比较; (五)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、证明; (六)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。 保健食品广告应当显著标明“本品不能代替药物”。到此,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养生药专家广告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,希望介绍关于养生药专家广告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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